卫生部禁私自采精采卵发布时间:2007-09-13 来源:网络收集 编辑:阿贵 浏览: 评论:0卫生部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单位是: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、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、上海中国福利会和平妇幼保健院、广东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原深圳市中心医院、山东省立医院、兰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、广东省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、江西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、江西省妇幼保健院、青岛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,广东省计划生育专科医院,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仁济医院。 目前,我国共有12个省、直辖市的18个卫生机构可以开展不同内容的辅助生殖技术,正式批准的人类精子库已有5个。 卫生部重申,中国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精子、卵子、受精卵和胚胎,严禁私自采精、采卵。凡未经批准,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设立精子库的,卫生行政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,构成犯罪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 声明:本站登载此文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,绝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。 【评论】 【收藏】 【关闭】 【打印】相关文章链接无相关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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