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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前诊断,哪些情况应作产前诊断?

发布时间:2007-11-29 来源:网络收集 编辑:阿贵 浏览: 评论:0


  有以下情况的孕妇应作产前诊断:

  (1)有可能孕育出严重遗传性疾病和先天性畸形胎儿的孕妇。

  (2)夫妇一方有某种遗传病或曾生出过某种遗传病患儿,或孕妇有X伴性隐性遗传病家族史。

  (3)夫妇任何一方为染色体异常、染色体平衡移位和倒位携带者。

  (4)早孕阶段曾服用过致畸药物或曾有病毒感染史等致畸情况。

  (5)羊水过多或过少。

  (6)原因不明的多次流产、死胎、死产的孕妇。

  (7)胎儿发育迟缓。

  (8)未触到正常的胎儿。

  (9)年龄超过35岁的孕妇等等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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